发布时间:2025-03-10 17:33:48    次浏览
时报4月3日讯(记者柴颖颖)3日,省政府举办新闻发布会称,《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日前通过审议,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地方省份第一部关于南水北调的地方性法规。济南市南水北调局负责人表示,济南将出台相关意见,共同保护长江水。南水北调工程在山东分为南水北调东线山东干线工程和地方配套工程。东线干线工程一期工程已经建成,并于2013年11月15日正式通水运行。配套工程计划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具备接纳长江水能力。目前,作为济南南水北调续配套工程中的玉清湖引水工程已经完工,“五库连通”工程正在建设,此次立法会将南水北调工程“全方位”地保护起来,更好地保护工程的运行和远道而来的长江水的水质。山东省水利厅负责人表示,在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中要求,水质保护十分重要,南水北调水水质应当稳定达到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类的水质标准,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职责组织对南水北调工程调水水质情况进行监测,并定期向社会发布水质信息,及时查处污染南水北调水质的行为。而且,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区内地下水超采区禁止新增地下水取用水量,具备水源替代条件的地下水超采区,应当划定为地下水禁采区,禁止取用地下水。南水北调现在已经纳入山东省的大水网规划,并且长江水也将于黄河水、地表水一起,共同组建起山东省的水网体系,保障生态环境和供水安全,长江水的“地位”也将更加重要。记者采访济南市南水北调局负责人得知,此次将南水北调的配套工程纳入保护条例,济南市担负的责任也将更为重要。为此,济南市也将会有相关保护措施,共同助力保护远道而来的长江水及其所走过的“路”。